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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業者對於委託方(買方或賣方)依法有據實告知義務,前屋主及仲介有瞞隱重大瑕疵,而未告知,以現況交屋,並未告知屋房會有搖晃情事,交屋後入住清掃和住宿幾天發覺房屋會搖晃,已以頭暈了,沒想到好幾天都一樣,回想第一次仲介 看屋約10多分鐘,有錄影存證,前屋主餐旅大學生有確實居住事實,現有留衣物和棉被等,表示現在居住,第二次看屋要二萬元斡旋金,約10分鐘,第三次至雄信仲介公司和前屋主和仲介人等談價金,155萬元成交,當時亦未告知屋房會有搖晃情事,不動產說明書給我,表示都沒有問題,如附,而不動產說明書記載勾選:前所有權者未有居住過,沒有水電收據,顯然不實記載,是否有欺騙或偽造文造呢?依事實:如下
(1) 本人有訪問本里鳳宮里長曾清全先生,本人最近買屋在本里,為何有搖晃事情,有否開協調會 等,里長表示:前屋主餐旅大學生亦有向里長太太及里長反應,屋子為可會搖晃情事,水杯的水忽然水會搖,里長說灳不知道,里長家不會,我也沒辦法,,可見前屋主刻意瞞隱屋況搖而賣屋.
(2) 前屋主餐旅大學生就讀該校,屋內有信件有線電視公司收費單,及相關張姓前屋主大學信件,顯現有實際居住事實,而勾選未居住,以不知情屋況會搖晃理由.
(3) 本人訪問隣居表示,該棟建築物確有時會搖擺情事.
我想謂求民法第 359 條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我想請求如下二選一給仲介及前屋主:
1,請求減少價金一成,即成交價155萬元之10%即15.5萬元還回
2.解除契約,原價155萬元退回,及仲介費,代書費,契稅,過戶費,,等等,因前屋主瞞隠重大瑕疵過失.
而仲介很霸道,屋主不理,聯合起來駡人,請問我有勝算嗎?若打官司,請問我有勝算嗎?我錢不多,我該怎麼辦?我很怕建築物搖,沒想到買到一棟會搖晃的房屋,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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