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繼承專區 》》最新重要判決

  • 繼承人繼承之不動產已設定之抵押債權人,就該不動產優先於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受償
  • 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7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11號審查意見:「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之不動產後,已在該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以擔保該繼承人對其債權人之債務時,則該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仍優先於被繼承人債權人之債權。蓋抵押權人之債權係對「物」之優先債權,與被繼承人之債權為對人之優先債權不同。」(許高山律師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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