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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
葉先生
發問日期 2014-12-17 08:12:34
主題
有關共有土地
內容
於土地法34之1條中: 如我共有土地要用地變更時,通知其他共有人應於何時通知?通知內容應有哪些? 另如有其他共有人有異議時,如何處理
回答者 林家慶 律師
回答日期 2014-12-24 17:58:56
初步法律意見 您好: 1、如係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就共有土地為變更行為時,僅需「事先」以書面通知共有人即可。 2、具體通知內容視個案而定,建議應將變更之全部內容載明。 3、如已踐行土地法第34條之1的程序,即可自行變更,其他共有人有異議時,由他共有人另行依法主張權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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