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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
發問日期 2015-04-27 17:16:11
主題
債務拋棄繼承
內容
弟妹去年8月因難產過逝,今年4月初收到銀行催繳通知才知她有貸款債務,當初這筆貸款債務是她結婚前辦的,夫家方面完全不知情,想請問這筆債務會追討到小孩跟爸爸身上嗎?現在才知有債務辦拋棄繼承來得及嗎?謝謝
回答者 郭詠晴 律師
回答日期 2015-04-29 09:58:09
初步法律意見 拋棄繼承有時效性,去年八月死亡的話,目前已經超過法定的時效。 原則上現在民法已經是採「限定繼承」的精神,被繼承人之債務是以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如對方仍舊起訴請求返還,可以此做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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