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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
張小妹
發問日期 2015-05-20 14:30:02
主題
繼承及償還
內容
您好,爸爸在4月份過世,留有二筆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及一次撫慰金,爸爸也只剩小額存款無房子無土地,爸爸銀行約有一佰萬債務,請問爸爸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及一次撫慰金是銀行請求還債的標的嗎(保險部份是否要看各別保險公司規定或是未指定受益人的皆是算遺產)?目前尚未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請問這樣可以先跟銀行協商還款額度嗎?還是不行?不知如何辦理爸爸繼承與債務等程序。謝謝。
回答者 王友正 律師
回答日期 2015-07-14 11:46:38
初步法律意見 您好:1.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險,該保險理賠將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而慰撫金部分,原則上是專屬被繼承人,此部分不能繼承,自然不算遺產,但若已經起訴或判決確定,則仍然是屬於遺產。2.目前已經修法改為全面限定責任,因此您只須就繼承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即可。當然您若有繼承債務,仍然可以跟債權人協商如何清償。
回答者 許高山 律師
回答日期 2015-06-04 11:29:01
初步法律意見 現行民法已修改為,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的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故您可以不必再去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手續了。至於您所提的保險險金及慰撫金是否屬於遺產範圍,以及繼承手續的辦理,由於您講的不是很清楚,建議您可向國稅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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