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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問人
Tanya
發問日期 2017-06-10 08:01:11
主題
共有土地
內容
律師您好,我們住的社區共有20戶透天房子,中間中庭為共有土地每人持分5坪左右,社區有幾間為民宿,客人在民宿屋內歡唱KTV無特別隔音,客人在中庭烤肉。請問唱KTV是否有營業登記問題,我想問的是民宿可以唱KTV嗎?請問民宿客人在中庭烤肉是否有牽涉共有土地收益,所以需要每戶住戶同意才能? (目前是新成屋還沒有管委,所以想知道法律的規定,謝謝)
回答者 黃崑雄 律師
回答日期 2017-06-17 18:08:39
初步法律意見 依您陳述,首先您要注意的是該民宿是否有經過合法登記?此部分您可先向當地市政府觀光局處做查詢(民宿管理辦法第4條:民宿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交通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為縣 (市) 政府。),倘該民宿並無合法登記,哪您是可以請主觀單位查核辦理;其次,按民法第818條: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 第820條: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依前項規定之管理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 前二項所定之管理,因情事變更難以繼續時,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聲請,以裁定變更之。 共有人依第一項規定為管理之決定,有故意或重大過失,致共有人受損害者,對不同意之共有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及其他保存行為,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 是倘您社區隊共有土地並無使用管理契約,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是有使用收益之權,惟倘有侵害其他共有人權益,是可以據民法第184條侵權行為及第179條不當得利及第821條,請求損害賠償。 建議您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後,致電本事務所做一詳細諮詢,以維護您自身權益。 忒(ㄊㄜˋ)彌斯國際法律事務所關心您,平安喜樂,高雄市,0960419416。
回答者 吳姎凌 律師
回答日期 2017-06-16 15:11:50
初步法律意見 1.依民宿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民宿不可設立於集合住宅。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1條第21款:所謂集合住宅係指具有共同基地及共同空間或設備,並有三個住宅單位以上之建築物。故在貴社區設立民宿似有違反法令規範之虞,建議您可向相關行政機關確認其是否有合法設立登記。 2.Ktv屬視聽歌唱事業,依法應申請營業執照,其規範屬各縣市政府所制訂的自治條例規範範疇,如要了解相關規定,可以向所在地的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洽詢。
回答者 許高山 律師
回答日期 2017-06-16 07:09:27
初步法律意見 1、「民宿可以唱KTV嗎?」建議逕洽主管的行政機關。 2、「民宿客人在中庭烤肉是否有牽涉共有土地收益,所以需要每戶住戶同意才能?」原則上視 貴社區規約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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