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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民國87年都市更新條例實施後,都市更新的案件與爭議即不斷發生。都市更新從一開始的簽定同意書、估價、都市更新事業計劃、權利變換、選配規則,在在都牽涉到專業而且複雜的法律,也會嚴重影響各地主的權利。
雖然,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的規定,每個都更案件都會經過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的審議,形式上,似乎是有政府機關為地主把關,但是,如果地主未對更新案件表示不同意見,除非更新案有公法方面的瑕疵,否則,有關地主之間或是地主與實施者之間的合約,由於是屬於私權事項,審議會或是各個審議委員是不會自找麻煩,主動挑出更新案不合理或不公平之處的。
事實上,無論是地主自行組織的更新會或是由建商擔任的實施者,各地主之間或是地主與建商之間,都是處於既互利又競爭的狀態,特別是估價、權利變換以及選配原則等三個環節,更是會嚴重影響各地主的權利。因此,我們積極建議民眾,於都更案件一開始進行時,就應該找律師擔任法律顧問,隨時討論都更方面的有關問題,以確保自己的權益。
如果您有都更方面的法律問題,歡迎隨時與本網站律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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